
4月21日,学校在敏行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食堂管理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瑞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校后勤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部署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工作》等文件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领导陪餐制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食堂满意度调查方案》《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等文件制度。
会议听取了后勤管理处关于食堂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果和南、北食堂及清真食堂续签合同事宜的汇报。
刘瑞鸿强调,学校食堂要始终把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餐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守食堂公益属性,以办好满足学生需求的基本大伙为重点,稳定饭菜价格,精准核算成本,确保菜品质价相符。要做到膳食营养搭配健康、满足师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要加快建设智慧食堂,引进智慧人员管控、智慧环境管控、智慧食材管控设施设备,强化运营数据对精准供餐和餐食定价工作的决策支撑。要合理确定平抑基金的计提比例和使用条件,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进行补贴。要优化教职工餐厅环境建设,丰富多元化餐品菜肴。要完善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推动食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