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行政下设的日常综合办事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党委、行政日常事务及对内对外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及经费的管理。
二、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专题会、党务行政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编写会议纪要,督促、协调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及行政公文处理、机要件收发、综合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三、负责综合信息调研,为学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信,学校领导签名章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内单位公章的审核和刻制。
五、负责各类全校性综合数据的统计、上报、发布等工作。
六、负责安排全校节假日放假和值班等有关事宜。
七、负责统筹合同事务归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综合法律事务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信访接待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各级办公用房的调剂,推进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
十、负责学校机关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的专责机关,是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学校党的纪律检查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二、负责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围绕“两个维护”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负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聚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党政正职,突出对重点领域、权力集中、管人管钱管物、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
五、负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依法依规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问题线索,提出问责建议或提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建议;受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做好复核工作,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七、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八、负责监督协同组织部门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
九、负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日常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十、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纪检监察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是主管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加挂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校牌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教育管理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全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三、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工作。统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培养,做好干部轮岗交流、挂职外派工作。
四、负责党校日常工作,落实上级干部、党员教育培训部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等系列问题的研究和实践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常态化内容。统筹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党校工作。负责上级组织安排的调训工作。
五、负责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指导“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
六、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备案,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公职人员涉企事项报告》《裸官清查》、个人征信等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党建和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党建,建立干部大数据,做好党内信息统计和党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做好党建研究引导和项目管理工作,推进专项课题研究工作。
九、统筹学校党代会筹备和换届工作,指导各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组织推荐地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选调生的报名审核工作。
十、负责党内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党内激励帮扶工作。指导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党建阵地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
十二、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宣传思想和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和检查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
三、负责统筹全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五育并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协调指导全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思政经费的管理。
五、负责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六、负责学校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学校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各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核、监管和校内出版物的审查工作。
七、负责校内外舆论环境建设及媒体宣传工作,学校重大新闻的发布。
八、负责统筹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
九、负责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协同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育和相关学科建设工作。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士、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联系和团结全校广大党外人士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面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协调完成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完善大统战工作,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网络,贯彻和落实各项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
二、负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两馆两廊一园”的运行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负责做好宗教工作,调查了解信教师生情况,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抵御防范宗教渗透,确保统战领域安全稳定。
四、负责加强与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指导和支持其顺利开展工作,不断增强组织活力和自身建设。
五、负责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六、负责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协同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举荐、考察、培养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推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人选;建设党外后备干部队伍,逐人建档,跟踪培养,适时安排。
七、负责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侨务工作和对台工作。
八、负责指导支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归国人员联谊会等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九、负责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做好统战信息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
十、负责校友会的组织建设和校友的联络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史志资料征编和校史、校志的撰写及编印工作。
十二、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学校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教师人事人才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发展服务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工作规划及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穿到教师入职、培养、晋升、考核、奖惩等各环节。
三、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科级机构设置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工作。
五、负责人才计划的制定,各类人才的引进、聘用、培养、选拔、推荐及聘后考核和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在职培训、学历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职级评定及岗位聘任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厅级、处级以外)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和备案工作。
十、负责人事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政策解读工作,处理各类人事争议事宜。
十二、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是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理论研究,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及分类施策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学风建设、文明礼仪教育、评优评先、违纪处理等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与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和援助工作。
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大学生征兵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党委工作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校内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等上级党组织关于巡察工作的政策要求,落实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任务安排。
二、负责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五、负责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负责做好巡察工作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做好巡察工作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是学校主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秉承“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宗旨,履行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同志的日常服务与管理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研究制定离退休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文化待遇和社会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离退休教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三、负责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
四、负责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加强慰问帮扶机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负责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做好活动场地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协助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具体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全校教职工的群众性组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围绕学校党委中心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基层分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三全育人”等各类先进的评选和表彰。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教师技能大赛和各类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三、负责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建议及合理要求,努力帮助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努力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做好有关活动设施及场所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对各级工会干部进行教育和培训。
六、负责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工会固定资产的台账建立及各种设备用品的使用与管理。
七、负责组织筹备工代会和教代会,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处理工代会、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事务。
八、负责学校女教职工工作,关心全体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和帮助教职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九、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体组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坚持以思想政治引领为核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新时代青年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三、负责学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团员发展管理、团费收缴工作。
四、负责团属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生意识形态管理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统筹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落实。
七、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西部计划”招募等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
八、负责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媒体中心等学生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负责畅通民主渠道,听取和反映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谋与办学咨询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改革研究,学校事业发展与改革战略研究、规划论证,统筹推进各类重大项目落实,做好学校章程的修订和组织落实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工作,针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和论证,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建议和方案。
二、负责密切跟踪国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分析研判国内外高等教育、行业、区域改革发展最新动态,及时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为学校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实施与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专项建设发展规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五、负责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
六、负责研究中国大学排名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剖析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与核心竞争力提供对策建议。
七、负责统筹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督促学校章程的落实,承担章程执行情况的分析和修订。
八、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统筹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全校本专科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材管理和教学改革研究、教师职业发展和能力培训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本专科教学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负责本科专业动态调整与专业转型发展,新本科专业申报和退出专业的注销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校课程安排和教室管理、学校教学资源的使用与调配,维持全校日常教学秩序。
四、负责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向学校反映基层教学情况。
五、负责核定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学单位相关经费划拨的预算及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返聘和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与工作量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校学生实验实践教学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规划;负责和审定各二级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和学科竞赛。
七、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校企合作和特色示范学院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本科教材选用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评选及全校教材与讲义的供应。
九、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奖励,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编制本科生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本科生学籍、成绩管理及考务工作管理,发放本科生毕业证书。
十一、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教育教学相关动态数据的填报工作。
十二、负责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能力培训工作,做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劳动教育、大学美育、国家安全教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通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任务,组织学校通识教育相关学术研讨、教育教学交流、观摩等活动,开展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十四、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社科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社科处)是学校主管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全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日常组织管理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管理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统计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校内外学术科研活动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科技成果的审查、管理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负责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培养、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工作。
九、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研究生学位与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日常教学及学位评定和授予工作,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修订各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学校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会等研究生社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类学术科技活动。
七、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以一流学科为牵引,做好学科结构优化与布局、新兴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科团队建设,做好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开展各类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评估和验收工作。
十、负责做好学科建设经费、学位点建设专项经费、研究生培养等各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涉研究生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办理。
十二、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就业指导处是统筹全校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全校学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国家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就业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服务,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就业信息统计、就业跟踪调查及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访企拓岗、就业市场开拓、招聘信息收集发布,举办各类双选会、宣讲会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课题项目的组织管理,开展就业与职业发展讲座、培训及赛事活动。
六、负责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育人典型案例的评选与表彰工作。
七、负责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八、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档案归档与转递工作。
九、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专职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制度,履行对学校范围内各类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及学校范围内各类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以及资金密集部门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公室联动会商机制,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以及各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审或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绩效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学校各类型经济合同的签订情况、专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结果等进行审签。
六、负责对学校购买大宗物品、设备、材料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学校的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学校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九、负责对学校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负责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招标、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内部审计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各项财会工作,健全学校各级财务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学校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二、负责学校资金的筹集、计划、使用、管理、监督与控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收支业务,对全校账户和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四、负责规范教育收费,做好事业性收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资、津贴、奖助学金等发放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的核算和管理,包括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负责开展校内财务稽核,配合上级部门及校内审计,监察等单位开展各项经济业务审计检查工作。
八、负责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适应现代化财务管理要求。
九、负责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十、负责加强财务公开,按有关要求公开预算、决算情况。
十一、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管理各类资产、仪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采购,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具体工作,向上级部门报批报备。
二、负责落实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类国有资产与软件无形资产的全流程管理,资产登记、变动管理、回收、入库、处置与报废销账等事项。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
四、负责出租出借事业性资产的管理与监管。制定学校事业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出租出借日常管理部门进行监管。
五、负责全校建筑物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公房统筹与分类管理。按照学校房屋管理办法,统筹全校房屋的分类管理租赁工作和相关经营场所环境、物价、质量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校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采购与招标工作,全校所有采购合同的审签,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与免税工作。
七、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服务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后勤服务和条件保障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大型维修工程的申报、可研批复,组织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立项工作,做到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完整。负责基建、维修经费的管理。
二、负责校园内基本建设、大型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监控工程质量与进度,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工程支付计划、报告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三、负责学校食堂、供暖、供水、供电、供气、医疗卫生方面的服务、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四、负责代表学校与社会有关部门对接、处理有关后勤基建工作方面的各项事宜,及时处理和解决学校师生对后勤服务提出的问题并反馈结果。
五、负责代表学校行使甲方职能,监督、管理和指导外包企业和服务实体运行成本及服务质量管理。
六、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维护保养、应急故障处置和年检等工作。
七、负责校园管理、绿化、美化和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监管。
八、负责后勤信息化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在建工程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工作。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国家安全、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二、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对校园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治保组织及信息员队伍,做好校园动态信息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部门侦查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六、负责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与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校园警务室工作,做好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查工作。
九、负责学校招聘的安保公司运行成本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是负责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归口管理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学校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事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及项目的审核与报批工作,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层次和学校国际影响力。
三、负责国内校地、校际合作的协调和协作工作。
四、负责管理学校因公出国经费,办理校内人员因公出国(境)和公派留学有关手续及外事纪律教育。
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做好外籍专家、教师的外事手续办理工作。
六、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签证办理、培养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八、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九、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图书资料管理和读者服务工作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设学校文献信息资源体系,采集各种类型文献信息资源,并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服务体系,做好各类文献资料的保存、维护、流通、阅览、参考咨询、资源传递等工作。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深层次文献信息服务,为师生充分有效使用图书馆设备、文献信息资源提供服务。
三、负责组织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负责按需引进高品质资源与服务技术,推进智慧图书馆建设。
五、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文献信息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图书资料室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负责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技能熟的人才队伍。
七、负责开展学术研究和科学研究,参加国内外图书情报界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开展馆际合作,深入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知、共享。
十、负责发挥图书馆教育职能,利用馆藏资源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组织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和科普活动,为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提供有效服务。
十一、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学报编辑部是学校的科研学术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展示学校教学与科研成果并对外进行学术交流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把好意识形态和学术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出版法规和条例,加强编辑部的规划和制度建设,做好《蒙古学研究》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辑队伍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编辑职业道德教育和编辑培训工作。
三、负责根据办刊宗旨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学术期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展示校内外最新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负责稿件的登记、选择、审核、编辑、排版和期刊印刷发行以及稿费的核发工作。
五、负责学术期刊的数字出版相关业务。
六、负责接受主管部门和学校监督检查,不定期召开编委会议,向编委会主任汇报工作。
七、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监督指导与教学质量监控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负责全校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测、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保障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的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教学信息队伍的建设及督导工作的实施。
二、负责教学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学校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其他各级各类评估工作。
三、负责对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进行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为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及时整改、提高质量提供反馈信息。
四、负责协同教学管理部门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开发与运用。
五、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监测、统计、上报、归档、移交和分析反馈工作。
六、负责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监测实践教学环节和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和校地合作等各类培养模式,为学校提供科学合理建议。
七、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的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八、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信息中心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与服务的教辅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与服务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基础网络、公共数据中心、公共软件平台等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二、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运维等工作,网络安全演练、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及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推动学校数据的标准化以及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协同学校各部门提供信息化服务。
四、负责起草学校信息化工作和网络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负责学校主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为各二级网站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校园卡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相关的宣传教育与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八、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中心工作职责
创新创业中心是负责统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创业创新教育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家与自治区创新创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会同相关部门与二级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教育、创业政策咨询,制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日常管理。
二、负责选聘与培训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导师,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教师队伍,组建校内外双创导师队伍并实施管理。
三、负责创新创业课程的研究、建设、开发和创新创业教材和案例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类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四、负责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考核的指导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评审管理。
六、负责创新创业竞赛经费、项目经费、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经费的管理。
七、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八、负责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训、模拟实训等各类创业教育。
九、负责创新创业成果认定和评选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情况的统计与考核,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
十、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工作职责
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是学校负责培养优秀教育人才的教学辅助机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对师范生进行基础教育和中学教育教师所具备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组织教学能力和掌握基本的学科教学技能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组织实施和参与全校师范类专业实验实训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工作,主要包括师范生基本功和学科课堂教学技能训练。
三、负责组织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主要包含以板书为主要形式的“三笔”字练习、以三分钟演讲为主要形式的说课训练及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技能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五、负责微格教室的建设管理,引导学生设计规范的教学文件,培训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讲授学科课程的技能。
六、负责开展教师教育研究,组织实施全校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案例库等数字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实验室管理中心是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维护、管理和服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和条件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与规范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效益管理,协调二级学院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和验收工作。
二、负责各类实验设备购置的论证、咨询,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三、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校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注册登记、档案管理、定期检查、报检等工作。负责教学用耗材经费的管理。
五、负责统筹全校实验室危废品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监督和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七、负责做好全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是学校的教学单位和办学实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对外合作交流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决议决定。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
三、负责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负责制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
六、负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绩效经费发放和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八、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处分、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维护安全稳定。
九、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合理管理与使用本单位经费。
十、负责本单位分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学位与教学管理督导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